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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本所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胡治家、郑三明律师接受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协助该公司圆满完成了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事务。在提供前述专项服务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先后完成收购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尽职调查,起草、审查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分别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目前,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成功完成对百福期货的收购及增资扩股工作,并将其更名为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在为第一创业证券提供上述专项法律服务的同时,胡治家、郑三明律师成功协助该公司完成了“创业1号•安心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申报工作。该计划系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立,投资范围限定于信用级别较高的中短期固定收益类品种、货币市场基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新股申购和其他各类证券一级市场申购的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目标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存继期自成立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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