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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本所为福建、四川两条高速公路项目权益转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基于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领域的广泛经验,本所目前接受客户委托,为其分别享有28年和30年特许经营权的福建武邵高速公路和四川成名高速公路的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由本所合伙人王霁虹、肖延人律师担任上述项目中介机构总协调人,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谈判与协议签署,项目权益出售及交易架构的合法性审查,以及相关协议的制作签署。同时担任本项目财务顾问的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目前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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