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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万商天勤合伙人获聘担任第三届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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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聘《仲裁员名单》,万商天勤成都办公室合伙人吴姗律师获聘担任第三届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是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2006年组建的景德镇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2018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确认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是专门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机构。2019年11月经景德镇市非公经济党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共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2021年4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增挂“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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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主要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合伙合作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不动产买卖纠纷、融资和租赁类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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