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情况
2026年8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某上市公司前高管甲涉嫌内幕交易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某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乙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公开宣判。
广东高院撤销一审关于内幕交易罪的认定,依法改判甲无罪。同时撤销一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改判虚开发票罪。甲的刑期大幅缩减,并免除数百万元退缴及罚金责任;乙被改判虚开发票罪,免予刑事处罚。
万商天勤孙展律师、吴亚军律师分别担任甲、乙的辩护人。
经办历程
孙展律师于一审阶段介入。彼时,同案其他被告人均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甲亦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家属已退缴数百万元违法所得。面对多重不利因素,孙展律师在全面审查证据、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后,坚持对内幕交易罪作无罪辩护,并提出涉税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依法认定为较轻罪名。一审法院虽未采纳相关定性意见,但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处理。
一审判决后,甲仍面临数年刑期与高额罚金。在孙展律师的专业评估下,甲决定上诉并继续委托其进行辩护。二审期间,孙展律师结合一审裁判逻辑及涉税刑事司法裁判观点的变化,积极与广东高院沟通,案件随后移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并启动补充侦查。在检方指导下,原侦查机关补充调取了有利于当事人的关键证据。最终,广东高院依法改判甲内幕交易罪无罪,涉税罪名降阶改判为虚开发票罪,刑期大幅缩减,并免除数百万元退缴及罚金责任。
期间,基于甲及其家属对万商天勤律师专业能力的信任,当事人乙二审期间亦委托本所吴亚军律师辩护。吴亚军律师在认同核心辩护思路的基础上,围绕乙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及积极配合表现,开展针对性辩护,并就判决可能对其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与二审法院充分沟通。最终,广东高院对乙改判虚开发票罪,并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后法官表示,本案办理离不开辩护人的细致工作。案件最终实现依法改判,源自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实事求是的专业判断,也有赖于辩护律师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的持续审查,更离不开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辩护工作的充分信任与支持。
万商天勤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审慎、负责的执业态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孙展

律师
深圳办公室
sunzhan@vtlaw.cn
吴亚军

律师
深圳办公室
wuyajun@v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