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篇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十大典型仲裁案例的解析,我们直观感受到并购重组过程中潜藏的几类主要法律风险,例如交易结构设计、控制权交接、业绩补偿和对赌、跨境并购、中介服务、重整期间债务确认等等。实际上,这些案例所反映的纠纷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源于并购重组各环节中潜藏的共性问题。
本文下篇,笔者将系统梳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争议类型,深挖风险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实务建议,助力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在并购重组的工作中防范风险、稳健前行。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争议的
主要类型与成因分析
[主要表现 ]
交易结构设计争议主要表现为对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对赌协议、业绩承诺等交易安排的效力、履行及解除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一(上市公司并购中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争议)和案例二(上市公司跨境并购争议)均涉及交易结构设计问题。案例一中,各方当事人设计了股份转让与表决权委托的一揽子交易,后因各种原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履行,引发争议。案例二中,跨境并购的交易结构设计涉及多方法律主体和复杂的资金安排,增加了交易的法律风险。
[成因分析 ]
1. 条款约定不明确:交易协议中对付款条件、交割条件、回购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各方理解出现分歧。
2. 风险考虑不充分:交易结构设计阶段,未能充分考虑监管审批风险、市场变化风险、履约能力风险等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缺乏应对预案。
3. 法律适用复杂:跨境并购涉及多个法域的法律规定,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增加了交易结构设计的难度和风险。
4. 利益平衡难:交易结构设计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如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原股东与新股东等,利益平衡难度较大。
[主要表现 ]
控制权交接争议主要表现为对控制权转移条件、交接程序、表决权利行使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一(上市公司并购中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争议)和案例七(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财务顾问服务争议)均涉及控制权交接问题。案例一中,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解除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案例七中,控制权收购是否完成是协议约定的支付财务顾问费的前提。
[成因分析 ]
1. 控制权界定不清晰:协议中对控制权转移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约定不明确,导致各方对控制权是否已转移存在分歧。
2. 交接程序不完善:对控制权交接的具体程序(如公章证照移交、财务资料交接、经营管理权转移等)约定不完善,导致实际交接过程中出现障碍。
3. 过渡期安排不明确:对控制权交接过渡期的安排不明确,如对过渡期内公司经营决策权限、利润分配、风险承担等事项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4. 缺乏诚信和契约精神:一方或多方缺乏诚信或契约精神,尤其是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故意拖延或阻碍控制权交接,想为自己“留一手”。
[主要表现 ]
业绩补偿与对赌协议争议主要表现为对业绩承诺是否达标、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计算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三(因会计差错调整引起的并购业绩补偿争议)和案例八(目标公司员工上市奖励支付争议)均涉及业绩补偿问题。案例三中,会计差错调整导致业绩数据变化,引发业绩补偿争议。案例八中,对“上市成功”条件的认定直接影响奖励支付义务的履行。
[成因分析 ]
1. 业绩指标设定不合理:业绩承诺指标设定过高或过低,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或因 “轻易达标” 失去激励意义。
2. 会计处理差异:对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式、非经常性损益认定等存在差异,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差错,导致对业绩是否达标产生争议。
3. 补偿方式选择不当:业绩补偿方式如股份补偿、现金补偿或其他方式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4. 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双方对是否应当调整业绩承诺或免除补偿责任存在争议。
5. 条款解释分歧:对业绩补偿协议中关键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如“净利润”的定义、“扣非净利润”的计算等。
[主要表现 ]
跨境并购争议主要表现为对交易结构、法律适用、外汇管制、审批程序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二(上市公司跨境并购争议)涉及跨境并购中的交易结构设计和法律适用问题。跨境并购的复杂性增加了交易的法律风险。
[成因分析 ]
1. 法律环境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并购重组的监管要求、税收政策存在显著差异,易导致交易合规性风险。
2. 监管审批复杂:跨境并购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审批,程序复杂,时间周期长。需考虑监管审批未通过情形下的退出机制,避免出现僵局。
3. 外汇管制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外汇管理制度不同,导致交易资金跨境支付受阻,或因汇率波动引发“实际支付金额偏差”争议。
4. 文化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文化和交易习惯存在差异,可能导致沟通障碍和条款理解偏差。
5. 信息不对称:跨境并购中,对境外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受地域限制(如财务数据真实性、潜在诉讼),可能将由于信息获取不充分增加交易风险。
[主要表现 ]
中介服务争议主要表现为对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费用支付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七(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财务顾问服务争议)涉及财务顾问服务的质量和费用支付问题。申请人主张已按约提供了财务顾问服务,被申请人应按约支付服务费用;被申请人可能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拒绝或延迟支付费用。
[成因分析 ]
1. 服务标准不明确: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等约定不明确,导致对服务是否符合要求存在争议。
2. 费用计算方式争议:对中介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约定不明确,未考虑交易终止时的费用分担,导致费用支付争议。
3. 责任划分不清: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约定不清,当出现问题时难以确定责任归属。
4. 服务成果交付不明确:对中介机构服务成果的形式、内容、交付时间等约定不明确,导致对服务是否完成存在争议。
[主要表现 ]
重整期间债务确认争议主要表现为对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清偿顺序等方面的争议。
[典型案例 ]
案例九(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债务确认争议)中,申请人对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提出异议,主张确认更高金额的债权,引发争议。
[成因分析 ]
1. 债权证据不足:债权人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债权的真实性和金额。
2. 计算标准分歧:对债权金额的计算标准如利息计算、违约金计算等存在分歧。
3. 法律适用争议:对债权的性质认定、清偿顺序等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存在争议。
4. 管理人审查标准不一致:不同管理人对同类债权的审查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债权确认结果不一致。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建议
充分尽职调查——“全维度覆盖、专业化分工、动态化管理”。
实务建议
1. 全面调查范围:尽职调查应当涵盖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合规状况等多个方面,确保没有重大遗漏。
2. 专业团队协作:组建由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尽职调查团队,明确分工,各专业团队间应做好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全面评估风险。
3. 风险清单管理: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应当建立风险清单,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风险进行分类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协议中予以落实。
4. 第三方独立调查:对于重大风险点,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调查,避免依赖单一信息来源,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完善交易结构设计——平衡“商业目标”与“风险可控”。
实务建议
1. 多方案比较:设计多种交易结构方案,并对于各交易结构下的法律风险、税务成本、操作难度和时间周期进行比较分析,充分考虑交易结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财务状况和业务整合的影响,根据交易目的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交易结构方案。
2. 风险分配机制:考虑各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能力,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匹配,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控制和管理该风险的一方,明确风险发生时的责任承担和损失分配机制。
3. 分步交易安排:对于复杂的并购重组交易,可以考虑采用分步交易安排,如先签订意向协议,再进行详细尽调,最后签订正式协议,完成交割,降低一次性交易的风险。
4. 控制权过渡安排:对于涉及控制权转移的交易,应当设计合理的控制权过渡安排,在过渡期内尽量保留原有管理团队,确保交易过程中的公司稳定。
明确合同条款约定: “精准、全面、可执行”。
实务建议
1. 关键条款细化:对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如评估值、市盈率倍数)、支付方式、交割条件、违约责任、回购条款、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对于涉及业绩承诺的交易,应当明确业绩承诺的具体指标和计算方法,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2. 先决条件明确:明确约定交易的先决条件以及先决条件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如股东大会批准、监管部门审批等,并规定先决条件未能满足时的处理机制,包括因一方原因导致先决条件未能完成的情况,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导致先决条件未能完成的情况。
3. 陈述与保证条款:设置详细的陈述与保证条款,要求各方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并约定违反保证的法律责任。对于重大虚假陈述,应当设置特别的违约责任。
4. 违约责任量化:对违约责任进行量化约定,如约定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式,避免争议发生后无法确定赔偿金额。如约定按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应当明确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此外,违约金标准不能过高或者过低,避免因与实际损失存在较大差异而被调整。
严格遵守监管规定
实务建议
1. 监管要求清单:根据交易类型梳理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自律规定,形成详细的监管要求清单,明确合规节点。
2. 合规风险评估:对交易方案进行合规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点,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监管沟通机制:建立与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和要求,积极沟通交易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对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回复说明。
4. 内部合规审查: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包括业务、法务、财务、合规委员会等部门协同审查,确保交易方案和实施过程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程序瑕疵。
信息披露合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实务建议
1. 披露内容完整:确保信息披露内容完整,涵盖所有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披露”。
2. 披露时间及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确保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对于未能按时披露的情况,应当及时说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3. 披露方式合规:采用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文件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投资者。
4. 内幕信息管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防范内幕交易风险。
中介机构选择与管理: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并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并购重组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实务建议
1. 资质与经验评估: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和同类交易经验的中介机构,如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 服务合同明确:与中介机构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工作协调机制,指定牵头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确保各中介机构之间有效沟通和协作。
4. 成果审核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工作成果审核机制,对于重大问题,应当组织专题讨论,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作成果满足交易需求。
平稳过渡与整合:交易完成后的整合是确保并购重组成功的关键环节,也是防范后续争议的重要阶段。
实务建议
1. 整合计划制定:在交易前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明确整合目标、时间表、责任分工和关键里程碑。
2. 过渡期安排:设计合理的过渡期安排,明确过渡期内的决策权限和流程,确保控制权平稳过渡,公司经营不受影响。
3. 文化融合措施:通过跨团队沟通会、共同团建等方式促进员工互信,尊重标的公司的原有文化优势(如创新氛围),避免 “一刀切” 式管理。
4. 沟通机制建立: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流通顺畅,及时解决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建立有效的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是应对并购重组争议的重要手段。
实务建议
1. 定期风险评估:根据交易的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定期对并购重组交易以及合作方履约能力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争议点并采取措施化解。
2. 内部争议解决程序:建立内部争议解决程序,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优先通过内部协商解决,或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避免因诉讼影响公司声誉和市场形象。
3. 仲裁条款设计:在交易协议中设计合理的仲裁条款,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等关键内容。
4. 专业法律顾问:聘请具有丰富并购重组争议解决经验的专业法律顾问提供争议解决支持,与法律顾问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在争议发生时能够获得专业指导,避免权益受损。
仲裁条款优化:在并购重组交易协议中,仲裁条款的优化设计对于后续争议解决至关重要。
实务建议
1. 明确仲裁机构:优先选择在证券期货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仲裁机构(如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并在协议中明确仲裁机构。
2. 约定仲裁规则: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如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
3. 选择仲裁地:根据交易特点和当事人需求,选择合适的仲裁地,尤其是跨境的交易。
4. 明确仲裁事项:明确约定仲裁事项范围,确保所有与交易相关的争议都能通过仲裁解决。
5. 考虑跨境因素:对于跨境并购重组交易,仲裁条款设计应当考虑跨境执行等因素,确保仲裁协议在不同法域的效力,提高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跨境并购风险防范:跨境并购重组涉及更多复杂因素,风险防范尤为重要。
实务建议
1. 多法域法律分析: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外资准入有不同的限制和要求,对外汇资金有不同的管制措施,应注意对交易涉及的多个法域的法律进行全面分析,识别法律差异和风险点,设计合规的交易路径和结构。
2. 跨境监管协调:关注跨境监管协调问题,必要时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3. 外汇风险管控:审慎评估外汇风险,包括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交易金额变动风险、财务报表折算风险及企业价值变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外汇风险,如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约定汇率波动的风险共担机制等。
4. 文化差异管理:重视文化差异对交易的影响,在交易和整合过程中,保持灵活和开放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文化冲突。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上市公司相关方并购与债务重组等关联交易需要特别关注风险防范。
实务建议
1. 关联关系披露:严格遵守关联交易披露要求,确保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得到充分披露。
2. 交易定价公允: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避免利益输送嫌疑。
3. 独立第三方评估: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可以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提高交易的公允性和可信度。
4.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当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重整期间交易风险防范:上市公司重整期间的并购重组交易具有特殊性,风险防范需要特别关注。
实务建议
1. 重整程序合规:确保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中关于重整程序的要求。
2. 债权确认谨慎:管理人应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债权金额,编制债权表并公示。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债权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债权人利益平衡:在重整计划中,对同一性质债权(如普通债权)采用同一清偿比例;对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等,严格按照法定顺序清偿,避免因分配不公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
4. 重整计划执行: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债务并完成重组,建立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计划的有效执行及重组目标的实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争议的妥善解决是保障市场秩序的关键。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作为专业的证券期货行业仲裁机构,其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不仅是对过往纠纷解决经验的总结,更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风险防范的 “操作指南”。希望通过本次解读,能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投资者提供有益参考,推动并购重组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我们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专业指引。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补充或建议,欢迎随时与笔者团队联系,共同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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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团队介绍
合伙人梁华律师现同时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商天勤银行与金融专委会主任、万商天勤深圳强制执行中心主任,并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第八届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新一届换届选举中,梁华律师还入选了《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仲裁员推荐名册》、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
梁华律师及其团队曾代理上千宗不动产与金融领域的案件,案件审理机构包括深圳、广州、武汉、佛山、惠州、东莞、南宁等地方法院、广东省高院、海南省高院、广西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