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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某公司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合规不起诉案


某公司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合规不起诉案

经办律师:广州办公室  蒋珊珊  刘 晨  汤肖红



案情简介

案涉的A公司是一家经营汽车防盗和智能一键启动产品的电子技术企业,在行业内排名靠前,产品远销海外,多次获行业荣誉称号,然而因A公司产品配套车钥匙包装内附赠知名车企商标贴纸,经打假公司举报,公司负责人W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调查,初步认定涉商标20多种,问题配件销售总金额近 2000万元。



争议焦点

焦点:涉案单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主要难点

难点一:罪名定性、轻罪重罪存在争议。


难点二:启动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程序难。



辩护策略与核心观点

1.团队多次与检察官专业沟通,围绕涉案产品独创性、商标附赠性、当事人主观恶性及企业经营价值等充分阐述意见。


2.精准开展罪名辩护。涉案产品为自主研发的汽车智能系统,仅按客户要求附赠商标贴纸,不属于商标性使用,无混淆效果,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提出本案应认定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且应以标识数量计核涉案金额,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变更罪名,为后续不起诉奠定关键基础。


3.考虑到涉案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良好经营与社会价值,团队同步推动企业合规整改。在2个月整改期内,实地调研、制定合规计划,完善知识产权、财税、用工等全方面管理制度,开展合规培训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企业顺利通过两次听证会验收,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实现个案公正,又助力企业合规重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及企业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辩护团队接受委托后,首先成功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到检察院变更涉案罪名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经过两次听证会,A公司通过了合规整改验收,最终获得全案不起诉的良好辩护效果。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协助涉案企业建立健全了合规管理制度,获得更稳健、长远的发展。



社会影响

1.罪名精准界定,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界限,明确 “仅附赠商标贴纸、不用于商品来源识别、无混淆可能” 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为附赠式商标标识类案件定性提供清晰裁判思路,避免罪名拔高适用、量刑失衡。


2.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从变更强制措施、精准改判轻罪,到合规不起诉,全程体现宽严相济与保护民营经济理念,为涉知识产权类企业刑事案件办理提供可复制的辩护与合规整改样本。



经验总结与反思

1.专业沟通与精准施策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律师团队多次与经办检察官沟通意见,特别是围绕涉案产品的独创性、商标的附赠性、当事人的低主观恶性、涉案企业的经营价值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检察官从一开始的态度强硬,到感受到辩护人的专业、诚恳,而逐渐开诚布公地交流,这种友好的沟通氛围为后续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基础


2.团队协作是复杂案件办理的保障: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案件涉及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知识产权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需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整合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案例评析

专业性:深入分析商标性使用的构成要件,精准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界限,专业功底深厚。


复杂性与挑战性:涉及罪名定性争议,且需同时推进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整改,协调难度大,对律师团队的综合能力要求极高。


独创性:将罪名辩护与企业合规相结合,通过变更轻罪为合规不起诉奠定基础,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创新路径。


社会价值:明确“附赠商标贴纸”不属于商标性使用的裁判规则,为类案提供清晰参考;同时体现了保护民营经济、助力企业合规重生的司法理念。


综合评语:本案是罪名辩护与企业合规成功结合的典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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