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某置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代位权诉讼)案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对方撤诉
案情简介
原告长沙某置业有限公司主张其与已注销的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1.079亿元借款关系,并认为该笔借款被用于被告深圳市某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开发。因债务人已注销,原告遂以行使代位权为由,直接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本息近2亿元,并申请冻结被告账户资金1.2亿元。本所接受被告委托,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和解全程。
争议焦点
焦点一:原告对已注销的债务人某房地产公司是否享有合法、到期且未超诉讼时效的债权。
焦点二:债务人某房地产公司对次债务人(被告)某置地公司是否享有合法、到期的债权。
焦点三:应对原告在败诉后为拖延财产保全解除而提起的“策略性上诉”,需在二审程序中快速破局。
焦点四:在涉案金额巨大、保全措施严重影响客户经营的情况下,高效协调一审、二审法院,促成和解并完成财产解封,实现纠纷彻底了结。
策略思路
1.夯实抗辩基础:一审阶段紧扣代位权成立要件,主张原告对债务人的债权真实性存疑、已过诉讼时效,且债务人对我方客户不存在到期债权。
2.主动破局谈判:二审阶段,针对原告拖延保全的策略,主动梳理案件核心争议,掌握谈判主动权,积极推动三方和解。
3.统筹协调执行:将和解谈判与法院程序紧密衔接,同步协调处理关联案件,确保撤回上诉、解除保全等法律文书及时出具,实现全流程闭环解决。
案件结果/法律价值/社会价值
案件结果:客户仅支付150万元和解款,远低于原告诉请2亿元及资金长期冻结的潜在损失,1.2亿元保全资金迅速解冻。
法律价值:本案清晰展示了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关系的举证责任与抗辩要点,对处理债务人注销后的债权追索案件具有参考意义。
社会价值:通过专业代理与高效和解,最大程度减少了司法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体现了律师在化解重大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经验总结
1. 面对大额财产保全,需建立“应诉-谈判”双轨并行的快速响应机制。
2. 在债务人主体缺失的复杂纠纷中,对债权债务链条的举证质证是决胜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