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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周润发、艺才发展有限公司诉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象代言合同纠纷案


周润发、艺才发展有限公司诉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象代言合同纠纷案

经办律师:深圳办公室  张志



案情概述

1999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佳集团”)聘请香港知名艺人周润发担任手机品牌形象代言人,拍摄以“倾听世界的声音”为主题的系列广告,在全国范围内投放,成为一代人经典记忆。


广告合约到期后,部分城市零星出现未及时回收、撤下的广告物料。康佳在发现后第一时间主动沟通、致歉,并就已发现的物料逾期使用问题,与原告方达成书面和解并支付相应补偿,明确约定该和解为一次性、终局性处理。


其后,原告方在重庆机场又发现极少量遗留海报,据此提出高达港币60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因涉及国际知名艺人、上市公司、巨额索赔、公众人物肖像权与品牌代言等多重热点,在深圳中院最大法庭公开审理,庭审座无虚席,全国媒体高度关注,成为中国娱乐法与品牌代言领域标志性案件。



争议焦点

焦点一:双方此前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有终局性、全覆盖效力;

焦点二:后续发现的零星广告物料,是否属于新的独立违约行为,抑或仍在和解覆盖范围之内;

焦点三:企业在代言合同终止后,对广告物料的清理义务边界、合理注意义务标准如何界定;


焦点四:明星肖像商业使用与企业经营风险之间的责任划分与赔偿尺度。



策略思路与核心观点

本案代理律师张志在纠纷萌芽阶段即设计并主导实施诉前法律布局与证据固化策略,从源头上奠定胜诉基础:


1. 主动出击,以和解构建终局性防线


在对方正式起诉前,针对已出现的零星物料逾期使用问题,主动发函、主动协商、主动补偿,通过严谨书面文件明确:


本次和解系对合同期满后所有因过失、疏忽、第三方或内部管理原因导致的广告物料使用问题的一揽子、终局性解决,排除后续重复索赔可能。


2. 精准设计和解条款,锁定“全覆盖、无遗漏”


在和解文件中明确约定:


补偿款项对应全部已发生及潜在可能发生的同类违约、侵权纠纷,原告不得就相同性质、相同原因的行为再次主张权利。

该条款设计成为本案胜诉的核心关键依据。


3. 区分“零星残留”与“故意使用”,重塑责任逻辑


庭审中清晰论证:


康佳已在全国范围内对广告物料进行系统性清理,重庆机场少量海报属于第三方管控场所中难以完全穷尽的零星残留,并非主动、故意、经营性重复使用,过错程度显著轻微。


4. 以专业证据链赢得公开庭审


在深圳最大法庭公开审理的高强度对抗中,提交和解协议、付款凭证、沟通函件、清理记录等完整证据,最终使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观点,认定和解协议具有终局约束力,驳回原告巨额索赔。



裁决结果

1.确认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具有终局性约束力;


2.认定重庆机场遗留海报问题已包含在和解协议覆盖范围之内,康佳无须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驳回原告要求赔偿600余万港币及赔礼道歉等全部诉讼请求;


4.一审、二审均判决康佳集团胜诉。



法律价值

1.中国明星代言纠纷第一梯队标杆判例


作为国内最早、最具社会影响力的明星形象代言合同案件之一,被业内长期称为“代言合同和解终局性经典案例”。


2. 确立行业裁判规则,被反复援引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揽子和解协议具有终局效力;企业已尽合理清理义务后,零星、非故意的广告残留不支持重复索赔;


上述规则成为此后大量明星代言、肖像权、品牌合作纠纷的重要裁判参考。



经验总结与实务心得

1.诉前策略制胜的教科书范例


本案充分证明:重大商事纠纷中,专业、提前、主动的诉前布局,远比庭审技巧更具决定性。该办案思路被收录进法律专业书籍,成为律师处理品牌危机、名人纠纷的经典教学素材。


2.司法公开与法治宣传的标志性案件


在深圳最大法庭公开审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既展现了司法公正,也向全社会普及了肖像权使用、合同终止义务、和解效力等重要法律规则。


3.万商天勤早期里程碑式胜诉案件


作为律所发展历程中极具代表性的重大影响力案件,充分体现律所在复杂民商事诉讼、上市公司合规、品牌危机处理、娱乐法等领域的领先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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